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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综配改革案例第31期丨全员覆盖 全面监督 全程管控 长宁区法院探索形成“4+4+4” 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

上海高院研究室 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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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审判监督管理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长宁区法院不断改革创新,积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新要求,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管相统一,不断深化审判监督管理制度转型,积极探索全员覆盖、全面监督、全程管控的审判监督管理新机制,构建覆盖立审执全流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要素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审判监督管理向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信息化方式升级,更好服务保障审判执行中心工作。




全员覆盖  全面监督  全程管控

长宁区法院探索形成“4+4+4”

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

全文字数:  2576

阅读时间: 8分钟

近年来,长宁区法院认真贯彻最高院、市高院决策部署,把握司法改革背景下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坚持放权不放任,积极转型,逐步探索形成与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4+4+4” 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即院级、庭级、职能部门、法官个人“四管齐下”,党组巡察、审务督察、信访核查、案件评查“四查并举”,审判程序、审理思路、规范指引、审判质效“四维一体”的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管理对保质提速增效、落实司法责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的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四管齐下”,多元监督管理全员覆盖 

一是院级层面“重点管”。院领导高度重视,把审判监督管理列为“一把手”优先关注事项,重大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亲自指导、亲自组织、亲自参与;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审委会从个案指导向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研究审判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转变。院党组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判分析审判质效,针对短板弱势,提出整改建议。二是庭级层面“直接管”。庭长通过庭室案件流程监管、质量评查、完善本庭审判监督管理规范、审判态势分析、审判经验总结等行使监督管理权限,确保本庭案件优质高效。各庭探索新型办案团队和办案机制,如商事审判庭(互联网审判庭)设金融、互联网、破产纠纷、涉外商事四个审判团队。同时,均将法官助理编入各庭各团队,并实行对审判长和法官助理的联动考核。三是职能部门“牵头管”。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规定(试行)》,细化院庭长办案数量要求,定期统计通报庭领导办案情况。制定《关于加强立审执各司其职、兼顾协调的若干规定》,确保立审执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制定《关于加强重大敏感案件管理的规定(试行)》,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管理和处置能力等,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评估、监督等职责。四是法官个人“自主管”。探索并规范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制度运行,制定《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突出法官在审判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法官自主管理作用。通过将审委会、院庭长、审管办、审判团队、法官自主多元化管理有机结合,以监督管理合力促使全院协同形成推进执法办案、提升审判质效的“一盘棋”。


二、深化“四查并举”,执纪问责全面监督

一是聚焦部门建设深入开展党组巡察。制定《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巡察重点拓展到全体干警,通过对部门的“全身体检”,推动部门建设。二是聚焦行为规范扎实推进审务督察。该院实行两周一次现场检查庭审,常态化抽查庭审视频,实名通报经常、反复出现的问题,挂钩季度绩效考核促进整改。三是聚焦问题线索严格规范信访核查。把好问题收集关、案件分流关、流转督办关、办信质效关“四关”,畅通举报渠道,精准问题研判,严格核查处理,落实“面对面”谈话。四是聚焦司法责任有序参与案件评查。探索纪检监察干部列席审委会,听取对长期未结案件、二审改发案件、案件质量评查等意见或报告,对问题集中的法官进行提醒、诫勉谈话,实现纪检监察部门对法官的监督和审判监督管理部门对案件监督管理的有序对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评查,对信访案件、审委会确定承担差错责任的案件,查清情况、理清责任、排摸燃点,警钟长鸣。


三、优化“四维一体”,保质增效全程管控

一是动态监管规制审判程序。跟踪流程节点,开展均衡结案度与月度结案动态监督管理,每月定期召开收结存对账会,确保结案目标完成。制定《关于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管理的规定》,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审委会专项督办机制,自2017年2月起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持续保持“清零”;截至今年10月,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缩减至10件,同比下降74.36%。畅通繁简分流,优化分案制度,以流程管理为手段,以节点控制为重点,确保高效均衡结案。截至今年10月,该院共计收案28664件,结案28446件,同期结案率为99.24%,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二是专业导向统一审理思路。定期开展类案法律问题及审判思路讲评、培训, 同时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利用大数据服务法官办案。2016年以来该院法官运用“C2J法官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达183059次,案均访问量为2.18次,入额法官人均访问量2000余次。积极探索开发运用借贷类案件及少年权益保护司法大数据分析平台。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实施细则(试行)》,加强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及法律适用统一问题的研讨。制度运行以来该院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29次,今年1-10月,已召开19次。三是司法公开倒逼落实规范指引。制定《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管理规定(试行)》,今年1-10月,该院扫描案件23678件,扫描516809页,长效化落实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贯彻《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规范化保障裁判文书按时上网,2016年起该院判决书上网率保持100%。制定《关于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制度化加大庭审网络直播力度,今年1-10月,开展145次庭审网络直播。学习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充分应用“12368短信通知平台系统”,立体化开展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在全面公开倒逼规范适法的同时,全院建章立制,形成《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工作指南》《民事案件新收案审核提示清单》《民事案件审判主要节点规范操作要求》《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试行)》《执行不能转破产工作实施方案》等立审执全覆盖的各类工作指南规程二十余项。四是多措并举保障审判质效。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今年1-10月,该院随机抽查归档案件886件、法律文书1187份,并逐案检查二审改发案件,检查结果向审委会书面报告;制定落实《关于案件差错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健全司法责任认定追究。通过上述评查,今年1-10月,共制发《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16份、《审监工作提示书》10期,《审委会通报》11份,以通报提示推动审判质量提升;每月撰写《审判质效情况分析》,并每季度向党组汇报;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例会13次,检查督办特定审判工作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审判工作问题困难。



责任编辑 / 俞小海  伍红梅

    执行编辑 / 胡逸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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